20元只能买一两话梅?商家按“两”标价营造便宜假象

2024-01-04 18:51:00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康旭阳

零食店价签上标价20元的话梅肉,看似挺便宜,实际购买时一斤却高达上百元,这是怎么回事?你可能掉入了商家以小克重标价的圈套。

1月4日,极目新闻在武汉走访发现,一些果脯、软糖、巧克力、麻辣烫等商家,竟学起黄金等贵重物品,用小克重单位来标价,且计重单位在价签上的字体大多很小,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被选好的商品总价“刺”一下。

普通食品以“两”标价的风气,应该纵容吗?

探访:不少商家以“两”标价

1月4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光谷一家十里梅缘散称零食店看到,5.2元的橡皮糖、7元的爆汁软糖、26元的冻干草莓、20元的话梅肉……看似都挺便宜,实则在上述价签右下角均有一个不太起眼的“50克”(一两)的计重单位。

标价20元每50克的话梅肉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如果按照日常生活中按斤(500克)标价的常规逻辑来换算,上述零食每斤价格则分别为52元、70元、260元、200元。“便宜”的滤镜瞬间碎了。

“50克可以称多少颗糖?只想称50克尝尝味道。”极目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标价7元的爆汁软糖货架前询问道。

“大概十几颗吧,一样来一点试试呗,不要拘泥于这50克,多一点也多不了多少钱。”商家十分热情地掏出包装袋欲给记者装糖。

最终,记者选购了9颗指甲盖大小的软糖,称重0.054公斤(54克),最终价格为7.56元,平均下来每颗约0.84元。其中还包含了装糖果的包装袋重量。“袋子也要算重量,一个7克重,算在商品总价里。”面对记者“袋子称重时是否去皮”的疑问时,商家回答道。

记者购买的软糖

以“两”标价的商家远不止这一家。极目新闻记者又来到光谷另一家名为“十八里梅”的散称零食店,果汁软糖7.2元、榴莲干48元、蓝莓干22.5元……价签上的计重单位同样为“50克”。

另一家散称手工巧克力店的标价则更离谱一点。极目新闻记者在一家名为“德斐凡”的巧克力店看到,大部分巧克力散称价格为46元/50克,如果换算成斤,每斤(500克)价格则高达460元。

46元每50克的巧克力

50克究竟能称多少巧克力?“像这种球状的大概能称两个半,小熊形状的比较重,一只小熊大概要60块钱左右。”该巧克力店店员称,如果觉得贵,也可以在线上购买团购券,会划算一些。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该店小熊形状的巧克力只有半个手掌大小。线下某超市,净含量375克的礼盒装费列罗巧克力的价格为72元,折合每50克9.6元,约为该巧克力店价格的1/20。

同样的计价方式,还出现在餐饮行业。极目新闻记者在青山一家商场负一楼的麻辣香锅店看到,该店荤菜5.9元一两(50克)、素菜2.9元一两(50克)。两人随便吃一顿,可能需要花费上百元。

专家:这种风气不能一味纵容

“一小袋糖63块”“一颗巧克力20多块”“以为是9.8元一斤,没想到是9.8一两”……在某点评APP上,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不少消费者曾被商家以“两”标价的方式蒙蔽。

商家打破日常生活中食品按斤标价的常规逻辑,以两标价,是否算误导消费者?

“以两计价并不违法,但是商家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计价方式,消费者对商品具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极目新闻表示,如果商家没有将计重单位进行显而易见的明示,则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12315等举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不过,以两计价虽不违法,但并不意味着就合乎情理。

“以‘两’计价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价格产生误解,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不排除商家有意误导消费者的可能。”付建律师表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家标价行为的监管,确保商家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标价。同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家标价行为的规范要求,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越来越多的商家采用‘两’作为计价方式,让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能以常规的思维方式去考虑价格,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对于那些难以察觉的细微计价单位,有必要进行遏制。”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也建议,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商品标签必须清晰、易见,且不得以难以辨识的方式进行标价,商家也应增强诚信经营的理念,不能只做“一锤子买卖”。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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