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多家券商被立案

2024-04-18 08:02:19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监管部门持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近日已有多家券商收到了罚单,全方位、立体化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正在形成,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涉及资本市场的方方面面。

新“国九条”要求,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监管部门严肃追究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责任,意在督促中介机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多家机构被立案

4月16日,东吴证券(601555)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在国美通讯(600898)、紫鑫药业(002118)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东吴证券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是一周之内,第三家被证监会立案的证券公司。4月12日,中信证券(600030)、海通证券(600837)双双披露公告,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002145)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两家券商均被证监会立案。

中信证券当天回应,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依法合规经营,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除了上述3家券商被立案,华西证券(002926)还领了罚单,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4月12日,华西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此次华西证券被罚与金通灵(300091)定增项目有关,金通灵在今年年初被江苏证监局公布财务造假长达6年时间。

常态化开展

券商投行内控现场检查

除了IPO项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定增、可转债发行、债券发行等业务一直是监管处罚的重点领域,证监会常态化开展券商投行内控现场检查,督促保荐机构真正发挥“看门人”功能。

今年以来,截至4月17日,据不完全统计,共有40余家券商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罚单,罚单数量共计50张。罚单类型包括证监会、各地证监局、沪深京交易所等部门发出的行政处罚书、监管警示和自律措施等,因定增“踩雷”的券商不在少数。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这说明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担当,企业IPO后的持续督导、定增项目、可转债项目以及债券承销,具有资本运作上的连续性,同时相互关联,罚单范围不断扩大是全方位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通过处罚违规行为,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担当。

该人士表示,全链条监管和全方位的处罚,意在提醒各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警示投行不仅在IPO项目上严格执行规则,同时也要在其他业务中保持高度的警觉和审慎。

监管从严持续加码

新“国九条”强化了发行上市的全链条责任,明确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

实际上,监管部门多年来始终坚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对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一案双查”,对中介机构独立性缺失、“走过场”、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资本市场持续强化中介机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自律,违规的中介机构根据情节轻重,或面临行政处罚,或面临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追究,新“国九条”对压实中介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增加其违法成本。

“新的监管背景下,证券公司需要履行好职责。”中信建投(601066)董事长王常青指出,从投资者利益出发,一方面健全内部决策和责任机制,勤勉尽责,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另一方面,也要持续辅导和陪伴更多发行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诚实守信做好信息披露,更稳健和健康地走向资本市场。

田轩建议,不仅要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各方面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还要结合具体规则政策形成资本市场监管典型案例,为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和司法等各部门携手规范市场明确标准。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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