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IPO三年后业绩变脸,大股东撤离

2024-05-07 17:25:56 和讯网  黄金海

  极米科技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大股东百度将进行股份减持。据公告披露,百度网讯当前持有极米科技6.44%的股份,而百度毕威则持有0.83%的股份。这两家公司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合计持有极米科技7.27%的股份。

  根据减持计划,百度毕威计划减持不超过0.34%的股份,而百度网讯则计划减持不超过2.66%的股份。若此次减持按计划上限完成,百度持有极米科技的比例将低于5%,将退出大股东的行列。

  一、业绩“大变脸”,股价“过山车”

  在此次减持计划公布前,极米刚刚发布了2023年年报与2024年一季报,其净利润创出上市以来新低,不及2020年疫情当年。财报显示,2023年,极米科技营业收入为35.57亿元,同比下降15.77%;归母净利润为1.21亿,同比下降75.97%。

  2024年一季度,极米科技业绩继续下滑。营业收入为8.25亿,同比下降6.59%;归母净利润为0.14亿,同比下降72.57%。

  业绩的持续下滑令极米科技原本已经破发的股价再度大幅下滑,其股价已经跌破百元。作为A投影仪第一股,2021年极米科技发行价为133.73元/股,对应发行市值约67亿元。

  在2021年上市首日,极米科技的股价便直冲至500元以上,涨幅超过300%,在随后的几个月中极米科技的股价一度突逼近900元,市值一度超过400亿。

  极米科技股价在达到近900元的高峰后,并未持续上涨,而是进入了长期下跌趋势。从年度走势来看,自2021年上市以来,仅当年收出超长上影线的阳线,其余两年均以长阴线告终。截止5月7日收盘,极米科技股价为92.27元,市值仅为64.59亿。

  二、IPO前后,不一样的面孔

  在股价持续下跌的背景下,极米科技公司的业绩表现反映出其存在深层次的问题。观察其IPO前后的情况,我们发现,虽然公司在IPO之前实现了显著的业绩增长,但在IPO后的两年里,其业绩增长速度开始放缓,并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到了第三年,公司的业绩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

  数据显示,极米科技在IPO上市期间,其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从2017年至202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由9.99亿元增长至40.3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2.22%。

  同时,在营业利润方面,极米科技也实现了从0.14亿元到5.42亿元的显著增长,年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惊人的107.7%。

  在上市第二年,极米科技就开始出现增收不增利的现象。具体而言,2022年极米科技的营业收入达到了42.22亿元,相较于前一年增长了4.57%。然而,在这一年里,公司的营业利润却出现了5.97%的同比下滑,仅为5.09亿元。同时,极米科技的存货在2022年出现了大幅上升,账面价值高达11.84亿元。

  需要关注的是,百度系在当年3月3日解禁当天即发布了减持公告。随后几个月内,百度与极米共同合作的“阿拉丁”业务资产组也完成了由极米购回的交易。

  上市第三年,极米科技的业绩便开始大幅下滑,同时面临存货积压。数据显示,2023年极米科技营业利润仅为0.30亿,同比下降了94.05%。

  在近期业绩下滑的背景下,极米科技以保护商业敏感信息为由,决定不公开2023年前五大客户与五大供应商的销售数据。鉴于极米科技主要依赖线上销售渠道,其中京东等电商平台在业务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由于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使得极米科技业绩的下滑问题笼罩在了一层迷雾之中。

  存货方面,极米科技在2023年继续面临存货积压的问题。据其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23年底,极米科技的存货账面余额为11.47亿元,其中包含原材料5.27亿元和库存商品4.72亿元。2023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共计4,926.31万元。

  为了缓解存货压力,极米科技在2023年采取了降价促销和拓展海外市场的策略。然而,由于极米科技欠缺投影方面硬科技,其存货消化并不理想。

  资料显示,极米科技主营的投影仪产品中主板,DMD器件与光源等核心部件均是对外采购。主板方面,由极米科技负责主板的开发设计及主板核心芯片物料采购,其他物料及加工由加工厂完成,公司向加工厂采购内容为主板成品。

  三、保荐人被罚,IPO过程曲折!

  回顾过往,极米科技的IPO的过程充满了曲折。先是其保荐人因未充分履行职责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警告,随后又面临光峰科技(688007)对其专利技术的诉讼。同时,其招股说明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多处矛盾。

  根据证监会网站的信息,中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赵言、黄钦因在保荐极米科技IPO项目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督促其披露对赌协议。

  监管信息显示,中金公司及赵言、黄钦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未勤勉尽责督促极米科技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进行披露,以及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同时,在IPO过程中,极米科技被光峰科技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起诉侵权。光峰科技认为,极米科技旗下的两款产品Z6和Z6X所采用的相关技术方案涉嫌侵犯了光峰科技所拥有的“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技术专利。

  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针对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16件发明专利,全部提出了专利无效请求。最终在极米科技支付了3000万元费用后,光峰科技选择撤诉,双方和解。

  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极米科技在说明书中指出其预付款、采购等数据存在“不一致性”,这引发了对其IPO过程中信息披露质量的质疑。据招股书披露,极米科技与晶华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迅达光电签订了采购合同,涉及光机等产品的采购。令人瞩目的是,2018年的采购金额高达5,977.55万元,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晶华光电全年的销售额,引发了市场对其采购合理性的关注。

  此外,招股书还显示,极米科技在2019年改变了与popIn株式会社的合作模式,相关产品直接销售给达伦股份,再由达伦股份加工后销售给popIn株式会社。然而,根据2020年6月30日的数据,达伦股份对极米科技的预付款为7,222.05万元,而极米科技在“合同负债”科目下记录的金额仅为6745.13万元,这一金额小于达伦股份所公布的预付款。

(责任编辑:黄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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