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航科技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2024-06-17 21:59:55 挖贝网 

挖贝网6月17日,和航科技(430448)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国融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2024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7号】。因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董事长陈谊、董事会秘书刘巧和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挂牌公司及陈谊、刘巧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挂牌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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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未能在2024年6月28日之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挂牌。

挖贝网资料显示,和航科技专注于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研发和数据应用创新,公司核心业务包含安消一体化、智慧电力、智慧应急、智慧电梯、数字园区、智慧工地等。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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