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多确认利润近2亿元,盛屯矿业年薪超360万元董事长张振鹏等人被通报批评

2024-07-01 16:23:40 和讯网  李秀华

  针对盛屯矿业(600711)连续两个年度财报数据披露不准确一事,继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后,上交所近日对盛屯矿业以及时任董事长张振鹏等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年度财报多确认利润将近2亿元

  据上交所披露的《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查明的事实显示,盛屯矿业连续两份年度财报数据披露不准确。

  即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

  同时,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约3.5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约1.94亿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约0.84亿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约1.39亿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另外,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根据《警示函》追溯调整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分季度财务数据。

  其中,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359,367,524.96元(约3.59亿元)、193,721,431.46元(约1.94亿元)、98,841,140.33元(约0.99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79%、7.19%、9.73%。

  另外,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调减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约0.84亿元),调增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约1.39亿元),调增归母净利润77,868,972.74元(约0.78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32%、17.77%、97.39%。

  此外,在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分别调增营业收入4,821,219.69元(约0.05亿元)、69,969,155.69元(约0.70亿元)、58,427,731.30元(约0.58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0.08%、0.53%、0.32%,分别调增利润总额18,373,531.72元(约0.18亿元)、25,030,563.97元(约0.25亿元)、10,774,174.22元(约0.1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9.89%、5.69%、1.88%,分别调增归母净利润11,690,242.62元(约0.12亿元)、15,022,956.73元(约0.15亿元)、4,442,729.60元(约0.04亿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36.00%、9.16%、1.93%。

  上交所表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涉及调整金额较大,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年薪超360万元董事长张振鹏等人被通报批评

  针对上述连续两个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一事,上交所对盛屯矿业以及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长陈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裁周贤锦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翁雄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表示,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总裁周贤锦,时任财务总监翁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盛屯矿业连续两个年度财报数据披露违规的背后,上述四名责任人中多人在相应报告期内的年度薪酬呈现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同期,即2021年、2022年,盛屯矿业营收同比增速录得:15.29%、-43.95%;净利润同比增速录得:1645.62%、-109.31%。

 
(责任编辑:黄金海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