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曲靖金融监管分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
时任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长邵涌、时任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丁浩、时任曲靖沾益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胡丽芬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给予警告处罚。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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