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8月14日,法院刊登海盐名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唐某向刘诗施(艺名:刘诗诗)的致歉公告。内容显示,该公司未经刘诗诗同意,擅自使用刘诗诗的肖像及姓名作为品牌产品代言的行为,向刘诗诗致歉。目前该公司已深刻反省并立即停止所有未经授权使用刘诗诗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活动。公司将全面梳理并修正所有涉及未经授权使用刘诗诗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材料,确保此类行为不再发生。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判决海盐名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唐某向原告刘诗施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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