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杨斌,1963年生,曾参过军,25岁移民荷兰。1990年在荷兰创立欧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94年回国,在沈阳对现代农业大规模投资,建立荷兰村;2001年以75亿元身价评为《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第二名,被称为“黑马富豪”。2002年9月被任命为朝鲜新义州经济特区最高行政长官,同年10月4日凌晨,他被中国警方监视居住、立案侦查。2003年7月因非法占地等6项罪获刑18年,虽上诉但依旧维持原判。
其兴也勃,其亡也忽。杨斌从大陆第二富豪到变身鲜新义州特首,到被中国警方监视居住、立案侦查的嫌疑人,前后仅11天。作为一位标志性商业领袖,转瞬间的成功与失败,使杨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最值得关注的悲情人物。[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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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经历]
1963年 生于南京;
1981年 考上辽宁海军第二炮兵学院;
1989年 入籍荷兰并开始经商;
1990年 在波兰抢注了该国历史上第一家私人公司;
1993年 回荷兰开始了农业投资计划;
1994年 收购了荷兰一家温室工厂;
1998年 A股市场买壳上市;
1999年初 荷兰村动工兴建;
1999年 杨斌辞去欧亚农业董事的职务,退出A股市场;
2001年7月 “欧亚农业”在港上市;
2001年10月 入选《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榜;
2002年1月 香港瑞银华宝对欧亚农业开始提出质疑;
2002年7月 在人们的视野里消失;
2002年9月 被任命为朝鲜新义州经济特区最高行政长官;
2002年10月 被沈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
2003年6月 判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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