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2019年一季度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
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本次操作的具体信息如下:
操作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
操作金额根据有关金融机构2018年四季度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并结合其需求,定为2575亿元;
操作期限为一年,到期可根据金融机构需求续做两次,实际使用期限可达到三年;
操作利率为3.15%,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
本次TMLF操作与此前人民银行所提到的基本信息相一致。人民银行最早在去年12月决定创设中期借贷便利,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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