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5日电(熊思怡)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并按收入水平对社会群体进行划分归类。划分标准引发网友质疑,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分析称,估计是因统计局没有对收入划分标准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让人产生疑惑。
国家统计局25日在《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金红解读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数据》一文附注中指出,本文所指不同收入群体,是按调查对象收入水平划分的。低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群体;中等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群体;较高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5000-10000元的群体;高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群体。
这样的划分标准很快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友发问,为何中等收入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在同一个档次?
据人社部网站今年1月10日公布的最新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均超过2000元。
有网友对此表示:“只要拿到最低工资,你就是中等收入啦!”也有网友称,“这样划分真的好嘛,月入过万,房贷8000,高收入群体也是穷人群体。”另有网友指出,“放大到全国,这个收入算是中等是很正常的事儿,人家又没说北上广深收入是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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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这大概是因为统计局对给出的收入划分标准缺乏进一步的说明引发的疑惑。统计局按此划分不同收入人群的原因有三:一、统计局是按居民家计调查常用的五等分/三等分划分方法进行的划分;二、划分标准中提到的月收入应该是指居民人均月收入,而不是指工薪劳动者人均月收入;三、划分标准中提到的月收入应该是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即缴税纳费后居民实际可以使用的资金。
苏海南指出,估计由于统计局没有对收入划分标准作进一步的说明,因此产生了歧义,让人难以接受中等收入水平的下限同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致,这让人感觉降低了中等收入的质量。我们不能把中等收入的起点线划在跟最低工资标准差不多的水平,若果真如此,大多数人难以接受也实属正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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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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