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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的这个提案 事关所有老人

2019-03-07 14:51:26 中国经营报 

  白岩松的这个提案,事关所有老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旨在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

  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凸显。针对就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白岩松提出,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在逐步减少,应尽早启动老年就业市场的建设。

图片:中新视频
图片:中新视频

  白岩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到2018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有2.5亿,其中,60到65岁之间的老人8200万。而在同一年,中国的新生儿同比下降200万,这也意味着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在逐渐减少。

  中国到现在都还没有提出老年就业市场的建立。白岩松认为这与中国发展变化速度过快有关。仅仅几年前,大家更多还在谈论青少年的就业问题,每年要解决1000万个就业岗位,都是一个庞大的压力,但现在突然老龄化急剧到来。国内虽然现在有延迟退休的政策,但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渐进过程,也不是自愿原则。

  白岩松谈到,相对年轻的老人在职场上还有经验、能力和继续工作的活力,并且占比很多,但现在一些老年人签订的劳动关系根本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他提出试点推动老年就业市场的建立,首先就是要保障这套就业体系与法律的接轨,同时还包括机构的建立以及舆论和观念的推进,尽早为未来做好准备。

  关于老年就业,白岩松在提案中也提出了两个原则,第一是老人自愿准则,第二是不挤占青壮年就业机会的原则,建议应该设立一些更加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比如之前提到的咨询门诊的出诊医生等,让老人在就业中既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职业经历优势,又不对青壮年的就业机会进行挤占。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无论是解决养老金短缺或者是实现个人价值而言,再就业都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相比之下,日本、韩国包括欧洲在内的很多国家,已经具备了比较成熟的老年人就业市场,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无论是解决养老金短缺或者是实现个人价值而言,再就业都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相比之下,日本、韩国包括欧洲在内的很多国家,已经具备了比较成熟的老年人就业市场,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韩国人口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为了丰富退休生活或赚钱补贴家用,不少老年人有再就业的需求。而韩国政府为了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等问题,也一直想办法鼓励、促进老年人再就业。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韩国京畿道龙仁市的总人口数超过103万,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达到了12%。为满足这些老年人再就业的需求,龙仁市政府今年计划投入9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千5百万元,再为老年人新创造3千多个工作岗位。

  据中财网报道,韩国有420万老人直至70岁仍在工作。政府组织了“银发招聘会”,熙熙攘攘的老年人与青年人“抢饭碗”,如快递员、保安、清洁工等低端职业最为抢手。

  在日本,为确保60-70岁以下老人受雇和再就业,日本政府2013年制定了《继续雇佣制度》。其中规定:如本人愿意,企业有义务保证老年人就业,政府对雇佣延持至70岁的企业给予补贴;企业有义务废除对招聘年龄的限制,政府对实现老年人再就业企业给予奖励;设立老年人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临时、短期就业机会。

事实上,日本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就业的地方并不少。据日本《中小企业白皮书》2012版介绍,在日本,自主创业的人大多集中在60到64岁的年龄段,其次多的是65岁以上。日本中小企业厅为这些人提供最高金额200万日元的“创业辅助金”。利用日本政策金融公库的贷款制度,他们还可以最高贷款7200万日元。而工作的老年人的增加,对提高日本消费也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日本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就业的地方并不少。据日本《中小企业白皮书》2012版介绍,在日本,自主创业的人大多集中在60到64岁的年龄段,其次多的是65岁以上。日本中小企业厅为这些人提供最高金额200万日元的“创业辅助金”。利用日本政策金融公库的贷款制度,他们还可以最高贷款7200万日元。而工作的老年人的增加,对提高日本消费也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促进老年人口就业,可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不过,国内的老年人再就业却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来促进,创造一个有利于老年人就业的环境。比如,老年人与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老年就业不能享受带薪年假、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福利待遇。

白岩松的这个提案 事关所有老人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建议,明确规定国家实施积极老龄化政策,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老有所为;将就业权规定为老年人不可剥夺的劳动权,老年群体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样的劳动权利,禁止单纯依年龄将老年人排除在就业市场外;承认就业老人与其他劳动者同等受保护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劳动主体地位,在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进行同等保护;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老年人身心特点制定老年人就业指导目录、引导老年人就业的职责;构建弹性就业制度;老年人就业视情况减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对此,你怎么看?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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