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月23日-3月25日,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京召开。这是每年两会后最受市场关注的一场“盛会”,参会嘉宾来自国内外高层次的政商学三界,可谓绝对的重磅大咖。
券商中国继昨日发表《”两会”后又一重量级会议!国内外政商学界大咖齐论贫富差距与民粹主义,世界风雨飘摇下中国如何安身》介绍23日会议亮点后,今天继续聚焦论坛亮点。
相比于昨日嘉宾多探讨世界局势,今日嘉宾的发言主题则更为聚焦,一方面,发言嘉宾多来自部委高官,释放着来自官方最新、最权威的政策思路和信号;另一方面,包括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央行行长易纲、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等在内的政界代表均不约而同地提到今年中国将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并透露多项对外开放的思路和举措。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金融业一直是对外开放领域的重中之重,“一行两会”出台了诸如放宽外资持股金融机构比例限制、拓宽外资在华机构业务范围等方面的一系列实质性开放举措。根据近两日“一行两会”官员在论坛上释放的信号看,今年金融业对外开放将再上新台阶,将更加注重对外开放的高质量高水平,特别是在平衡开放与防风险关系方面完善监管制度。
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即将拉开大幕“过去中国开放的经验表明,凡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领域,竞争力都变得更强,提供的服务也更优质,而未开放的领域效率相对要低一些。”易纲24日发言时称,“所以我认为金融业开放对中国是有利的,对中国人民尤其有利,这将允许内资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所以我们在权衡利弊后认为扩大开放利大于弊。同时,我们在法律法规和监管上做好相应的准备,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些都是符合中国自身利益的”。
易纲表示,金融业本质上是竞争性服务业。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具有有效配置资源、管理风险和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能。金融要做好以上三个职能,就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对外对内开放。
一方面,金融业开放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这有利于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金融业开放会促进制度规则的建立健全,完善金融制度供给。我国金融业开放过程中,主动学习借鉴成熟经济体的制度建设经验,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金融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方面进步得更快。
2018年4月,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了易纲宣布了总计11项金融开放措施和时间表,如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等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等,时隔近一年后再回顾,目前绝大部分措施已经落地,极少数尚未落地的措施法律修改程序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进入2019年,金融业对外开放还将再上新台阶,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即将拉开大幕。易纲24日指出,我国金融业开放仍有很大的提升潜力和空间。针对当前对外开放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的局面,要做以下五点考虑:
第一,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配合,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要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和标准,以更加透明、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同等对待内外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放要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第二,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第三,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
第四,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做到规则简约透明。
第五,完善金融监管。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都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
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23日在论坛上就透露,银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新一轮的开放措施,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等四方面。
具体来说,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当前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还有一些数量性的条件限制,包括规模限制、年限限制、股东类型限制、持股比例限制等,银保监会正研究取消和放宽这些数量性限制,来吸引更具专业特色的外资银行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进一步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基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优势和风险控制能力,继续放宽外资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外资机构增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加多元化。此外,也会向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参与创新试点的一些新领域,充分激发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市场活力。
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缩减和优化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让外资金融机构集中更多资源在中国发展。
四是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不断改善外部经营环境。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机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的特点和风险特征,不断建设更具兼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为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营造更公平和开放的环境。
可以看出,新一轮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将着力提升对外开放的高水平。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表示,高水平开放会增加更多融资渠道,金融开放后会进一步完善和丰富银行体系,增强资本市场韧性,使融资渠道更加畅通,降低融资成本。
高水平的金融开放需与防风险相结合
尽管深化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成为决策层确定的政策方向,但不可否认,仍有观点会担忧金融业开放步子迈大会带来更多风险。因此,如何平衡深化开放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是未来高水平金融开放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
建行副行长黄毅就表示,从历史经验看,发达经济体金融开放是循序渐进的。我国金融开放既要有计划,又要循序渐进推进,要在稳定和开放之间找好平衡。
不过,易纲强调,金融业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但是开放的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具体来说,将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金融市场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
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
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在李晓鹏看来,金融高水平开放不是一放了之,需要三个结合。一是开放和改革相结合,通过改革开放促进国内金融企业内部改革;二是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当前引进来和走出去空间仍很大;三是把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和培养国之重器相结合。现在有不少商业银行排名在前面,但总体而言金融实力不够强,特别是综合化金融机构很少,要培养自己的民族金融品牌。
王兆星也强调,银保监会将以扩大开放为契机,通过加快自身法规制度建设,对接国际通行监管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在开放过程中平衡好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在开放实践中提升防范风险和监管能力,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取得对外开放和金融稳定的双重目标。
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着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除金融业对外开放外,我国正推动更广范围、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针对对外开放进程中遭遇的问题,中国正在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与国际规则的衔接。尤其是在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方面。近期《外商投资法》已经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这部法律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一个基本的框架,明确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表示,全国的负面清单和自贸区的清单越来越接近,今年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将继续在全国进一步推广,我们还将对全国的负面清单和自贸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压缩。
韩正表示,目前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开放的措施,我们还大幅度扩大了服务业的开放,基本放开了制造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缩减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我们还要加快电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开放进程。鼓励外资企业在华开展研发、创新。
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和投资环境是本次论坛中被热议的问题。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表示,要持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在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的基础上要做好三件事:第一,对现行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相符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第二,对大量涉及外商的行政法规、地方性的法规,还有部门的规章,以及地方性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三,尽快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法规规章,保障《外商投资法》真正落地。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对标国际高标准,下力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进一步的改善。一个是提高企业开办产权登记经营许可的效率,尊重非歧视性规则的国际营销惯例,公平对待所有的市场主体,保护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特别是强调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此外,还要继续提高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最多跑一次”,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削减进口环节的制度性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的程度。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更多的领域外资进行独资经营。第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近年来,我们以全面放宽市场准入为重点,致力于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要求,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发布的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大幅压减,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在全国推行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积极推进在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政府采购、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
如何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宁吉喆表示,更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出台实施外商投资法,加快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保护外资。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开放,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取消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并设立生产研发基地。健全外资项目服务机制,集中精力推动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性较强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外资项目尽快落地。
打造制度开放高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停滞,即使面对一些国家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中国也绝不会步其后尘、筑起壁垒,绝对不会走回头路,我们将坚定不移、积极主动扩大进口,中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进出口国,已经实现向出口、进口并重大国转变,我们不以追求贸易顺差为目标,真诚地希望扩大进口,促进贸易收支平衡。”韩正在开幕致辞中表示。
结合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钱克明表示,今后要从“四个”更加把握制度性开放的内涵。更加深入、全面、系统、公平地开放。今后的开放将更加注重国内的规则、制度、法律等层面的完善,强化开放与改革的良性互动,让开放在消除边际后的壁垒,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更加注重扩大比如服务业的开放,比如西部的开放,要注意推动形成一二三产业协同,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布局的全面开放的新格局。要注重顶层设计,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从新时代开放理念、开放的战略、开放的布局,还有开放的动力等各方面来系统地谋划。要更加注重竞争中性和规则的公平,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钱克明表示,近年来我国着眼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出了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商务部具体落实了很多措施,下一步将打造制度开放的新高地。
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方面,将按照中央部署,分步骤、分阶段地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目前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确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突出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的定位,并且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
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方面,下一步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特别是发挥香港、澳门的开放平台和示范作用,支持珠三角九市,加快建立与国际标准的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大湾区全面开放发展。
之所以要要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向规则等制度性开放转变,钱克明表示,首先是顺应中国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过去中国主要靠大量劳动力产生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依靠大量廉价要素支撑经济规模的扩张。但现在,我国的要素禀赋条件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必须要加快从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二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新发展趋势的需要,通过对标最新的国际规则,营造更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三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变革大势的需要。为促进全球共同繁荣,提出中国的方案,提出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券商中国。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