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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不迁坟按“扫黑除恶制裁”续:收回告知书并道歉问责

2019-04-11 10:22:38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 11日,江西上饶广丰区委宣传部通报,针对新京报4月10日报道的《江西发不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通知 街道书记:将整改》一事,广丰区委区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处理。

  经调查,柳坞社区位于广丰城北新区,2018年,在城中村改造搬迁项目中,涉及柳坞社区迁坟119座,当年坟主全部领取迁坟费用,并在2018年底迁移110座。截至目前,该村周氏家族仍有9座坟未迁,在落实后续迁坟工作中,柳坞社区综治副主任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出不当告知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事情发生后,下溪街道立即采取措施,一是收回不当告知书;二是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三是启动问责程序。同时,下溪街道组织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吃透政策精神,更好地推动工作。街道党工委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编辑 贾聪聪

(责任编辑:唐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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