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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杀人,仅服刑6个月!湖北恩施28人被查

2019-04-22 11:08:36 和讯名家 
  近日,恩施日报以《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官伞”“警伞”“庸伞”决不放过》为题,报道了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扫黑除恶惩腐打“伞”行动中的一些案例。以下为报道详情(有删减)——

当街杀人,仅服刑6个月!湖北恩施28人被查
  当街杀人,竟只服刑6个月

  严金,2010年12月因暴力讨要赌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被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3年6个月,其间获得监外执行并减刑一年,实际在狱内服刑6个月。

  “公然在大街上杀死一个人,竟然只服刑6个月,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继续无恶不作。”如此案情一度让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震惊。

  背后肯定有问题。多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对严金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通过查阅卷宗,办案人员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严金之所以被批准监外执行,是因其身患空洞型肺结核,但后来被刑拘时的体检报告显示没有空洞型肺结核留下的钙化造影。

  同一个人,前后不一的体检结果,成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专案组很快查明了建始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林、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在明知严金没有患空洞型肺结核的情况下,亲自将严金从看守所带至医院办理虚假病历,并以虚假证明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手续。

  数十人的“保护伞”、“关系网”

  随即,专案组果断对杨学林、汪大勇采取留置措施。两人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严金逃避处罚并收受其贿赂的事实,并检举揭发了多人违纪违法线索。

  缺口被撕开,专案组顺藤摸瓜,众多疑点在深挖细查下无所遁形:检察机关起诉期间主动补充侦查认定投案自首不合常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三年半明显偏轻、社区矫正期间犯案不查、案件超期三年压案不诉、刑事案件立而不侦、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

  据此,专案组迅速梳理了该案涉及公、检、法、司及部分医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全面揭开了该涉黑团伙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随即,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被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立案审查调查2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央视网。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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