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办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今后婴幼儿照护将迎来哪些变化?家长关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紧缺、素质相对不高问题如何解决?宝爸宝妈会获得什么支持?
1. 家庭婴幼儿照护要这样支持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2. 社区婴幼儿照护要这样支持
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设施改造过程中,通过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各地要根据实际,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
3.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这样发展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4.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这样规范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
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广大家长放心。
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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