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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并购雷区频现,至少24家券商公开致歉!业绩承诺成纸上谈兵,竟有券商踩了7次"雷",年内已有3券商领罚单

2019-05-17 14:36:26 和讯名家 
 
重组并购雷区频现,至少24家券商公开致歉!业绩承诺成纸上谈兵,竟有券商踩了7次"雷",年内已有3券商领罚单
  本应是锦上添花的重组并购,变脸成为雪上加霜,该是谁之过?

  在年报披露完毕之后,各家上市公司陆续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是否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向投资者做出声明。而对于利润情况严重不达标的公司,中介机构也与上市公司一起走向前台,进行公开致歉。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自年报披露以来,已有53家上市公司因重组标的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而发布致歉公告,另有至少24家券商、15家资产评估公司与上市公司一同致歉。

  “神雾系”深陷泥潭,南京、华创证券双双致歉

  说好了的5亿净利润,变为6.77亿净亏损,对于*ST节能(原神雾节能)来说,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笔“好买卖”。而在交易方无法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况下,情况或许将进一步恶化。

  5月15日,南京证券、华创证券对神雾节能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两券商对重组标的2017年和2018年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早在2016年8月,金城股份(000820)(发行后变更为神雾节能)重大资产重组获批,重组标的为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院)100%股权,交易价格为32.46亿元。在盈利预测中,江苏院2016-2018年业绩承诺被约定为3亿元、4亿元、5亿元。根据ST节能发布的业绩承诺完成审核报告,江苏院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6.77亿元,三年累计亏损1.63亿元,差额达到13.62亿元。

  自2018年以来,“神雾系”陷入资金链危机,对于神雾节能2018年的财务报表和业绩承诺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均给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另外,即使江苏院业绩情况属实,神雾集团应以其在重组中获得的3.49亿股股份做出补偿。然而,神雾集团所持100%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其中9.11%已被司法划转,目前神雾集团无法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基于此,南京证券、华创证券表示,鉴于神雾集团目前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同时神雾集团存在流动性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上市公司和神雾集团就业绩补偿事宜尽快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敦促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盈利变亏损,并购标的拖累业绩

  在过去三年中,*ST节能的失败并购并非孤立,重组标的由盈利变亏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因此致歉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更是比比皆是。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53家上市公司因重组标的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而发布致歉公告,另至少有24家券商、15家资产评估公司与上市公司一同致歉,合计致歉公告约在140份。

  从程序上来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购买资产利润未达到评估80%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当作出解释并公开道歉。至于相关方内心的真实歉意“成色”如何,则不得而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因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预测金额的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存在较大差距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同一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如果说受限于2018年经济环境,重组标的方利润水平未达预期尚能理解。但利润水平由盈转亏甚至大幅拖累上市公司业绩水平,则是妥妥的“踩雷”无疑。券商中国记者根据Wind资讯查询发现,就2018年标的方未达预期的情况来看,至少有25家标的公司2018年实际亏损在1亿元以上。

重组并购雷区频现,至少24家券商公开致歉!业绩承诺成纸上谈兵,竟有券商踩了7次"雷",年内已有3券商领罚单
  其中,坚瑞沃能旗下沃特玛、*ST工新旗下汉柏科技、宁波东力(002164)旗下年富供应链、富临精工(300432)旗下升华科技实际亏损均在10亿元以上。其中,坚瑞沃能解释称,因战略决策失误、扩张速度过快、国家对电动汽车补贴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沃特玛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2018年扣非净利润为-34.75亿元,承诺额为15.18亿元。*ST工新则披露称,汉柏科技2018年营业收入为-5.23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2.82亿元,因不能切实保障传统业务的售后服务,部分客户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销售货款,汉柏科技计提了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

  事实上,重组并购中大多签署了对赌条款,在盈利未及预测水平时由出让方进行对价补偿或利润补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损失。然而,重组前自信满满地给出重大利好,而在完成后突发业绩变脸,这对于投资者而言恐怕难以接受。

  至少24家券商公开致歉

  作为重组并购中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重组标的业绩出现“大变脸”,证券公司责无旁贷。

  北京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介绍称,财务顾问在重组并购中应重点承担专业评判职责,对重组程序、估值作价、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独立评判,并发表明确意见。而在实际业绩未达预测水平时,发表致歉声明只是第一步。如涉及并购重组中存在违规操作,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记者根据近期上市公司公告统计,近期至少已有至少24家券商因重组标的业绩承诺不达标而致歉。其中,有证券因涉及藏格控股、*ST百花、宁波东力、恒锋工具、汉邦高科、远方信息、初灵信息7家上市公司而多次致歉。
  记者根据近期上市公司公告统计,近期至少已有至少24家券商因重组标的业绩承诺不达标而致歉。其中,有证券因涉及藏格控股、*ST百花、宁波东力、恒锋工具、汉邦高科、远方信息、初灵信息7家上市公司而多次致歉。

  而在上述证券参与重组的公司中,仍不乏“踩雷”情况。例如,宁波东力于2018年7月公告称,其购买的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存在合同诈骗。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涉嫌在与公司签订并履行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过程中,隐瞒年富供应链实际经营情况,财务不真实,以达到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的目的。目前,其合同诈骗一案已被宁波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尚未有最终审判结果。2018年,年富供应链扣非净利润为-17.26亿元。

  对此,这家证券公司表示,由于法院裁定受理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申请,年富供应链日常经营活动及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影响,且自移交管理人后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年富供应链2018年度实际业绩及净利润大幅度下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年内多家项目主办人被罚,中介机构责任待考

  进入今年以来,仍有多家券商及项目主办人因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能勤勉尽责而被监管予以关注或处罚。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易董平台查询发现,5月5日,由于在三维丝(300056)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执业存在问题,安信证券两名项目主办人被厦门证监局采取警示函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此外,今年4月,华龙证券项目主办人因在建设机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上交所称,项目主办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是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实际实现情况差异较大,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二是未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期履行业绩承诺。但由于该重组预测性信息不谨慎的违规行为市场影响较小,对相关责任人酌情从轻处理。
  此外,今年4月,华龙证券项目主办人因在建设机械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上交所称,项目主办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是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实际实现情况差异较大,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二是未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期履行业绩承诺。但由于该重组预测性信息不谨慎的违规行为市场影响较小,对相关责任人酌情从轻处理。

  今年1月,东吴证券(601555)项目主办人因在新日恒力(600165)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未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上交所指出,两名项目主办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1.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误导投资者;2.交易对方违反诚信义务和契约精神,致使上市公司对重组标的失去控制;3.交易对方未按期履行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东吴证券项目主办人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未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尽职调查,未能为此次交易审慎估值、设计合理方案并出具可靠的专业意见;未督促当事人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未核查并购重组是否按计划实施,未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方的违规行为;也未督促当事人依照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和回购义务。上交所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在展业过程中未能尽责,中介机构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为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及其他专业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义务,违反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持续督导义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前二款规定情形的,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真实披露。对于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实行一案双查,决不姑息。

  在中介机构责任不断加强监管之下,后续中小券商如何在激烈竞争中获得项目并合规展业,将是市场未来关注的重点。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券商中国。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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