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某某个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被“飞单”,但是却很少见到银行被骗。
可前不久,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刑事判决书显示,浙商银行购买到了价值共8亿元的假理财产品。
神奇的是,浙商银行一直没有发现这份理财产品有问题,直到银监会来总行检查,才发现购买的理财是“三无”产品,无备案、无编号、无真实投向。
这个新闻一出,很多投资者开始害怕,银行都能被骗,理财是不是就不能买了?
当然不是了,有理财需求的投资者还是可以买的。
但是在《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保本理财彻底不存在,而且新规中规定理财子公司可以发行分级基金,可以直接投资股市,这些都带来了更高的风险。
所以,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需要格外注意。
那具体都有哪些需要我们注意的点呢,一起来看。
01
注意区分自发与代销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
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因为有银行自身信用背书,安全性相对较高,当然主要看产品的安全性,如果产品本身是高风险的,那什么机构发的就不重要了。
代销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向客户销售其他合作机构的投资产品。对于代销产品,银行不负责管理,产品以发行机构自身的信用作保障。
这就需要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先辨别清楚产品是银行自有还是代销,如果是代销产品,还要搞清楚具体的发行机构。
在这里,我告诉大家一个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登录权威网站“中国理财网”查询。
银行自有理财产品,会在产品说明书标注产品登记编码。对于代销产品,则需要我们到银行系统和官网等官方正式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02
注意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银行在卖理财产品时,可能会标预期收益率,但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银行理财给出的预期收益率,都是年化收益率。因为,年化收益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打个比方,我用20万元买了某银行的7天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3.8% ,理财产品到期,该产品的结算收益仅为200000×3.8%÷365×7=146元,并不是我预期的200000×3.8%=7600元。
因为,7天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是年化收益的7/365。
03
注意募集期和清算期的期限
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往往关注收益与期限,而忽略了募集期和清算期。
一般理财产品在计息前都会有一个募集期,短则7天,多则一个月,这期间我们投资的资金没有利息或者只有活期利息。如果募集期太长,投资收益就会缩水。
而清算期就是理财产品到期后,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并不能当天到账,而是进入产品清算期,清算期间银行不计付利息。
比如,某银行推出了一款期限为34天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高达6.4%,产品的销售日期为3月19日-3月25日,银行最迟于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兑付款项划入投资人账户。
该产品的到期日为4月29日,考虑到2天的清算期以及五一法定节假日3天顺延,银行最晚有权于5月4日兑付理财资金本息。
假如我在3月19日买了这款产品,就意味着这款投资期限为34天的理财产品实际上占用理财资金的天数为46天,其中包括了仅享受活期利率的7天募集期和不享受任何利率的5天清算期。
算下来,实际收益率仅为4.78%,远低于预期收益率。
因此,在购买时要注意计算这些日期。
04
注意不要轻信宣传
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要盲目相信银行宣传册或工作人员的宣传或口头承诺。
而是应该看合同中的风险评级、收益率、起息日、赎回条件等,更要看底端资金流向。如果投资方向风险过大,很有可能有去无回。所以,最好不要买透明度低或者方向风险太高的理财产品。
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相应等级的产品。
同时要对明显高于一般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产品提高警惕,比如,年化收益率超过15%,毕竟净利润率高于15%的公司和项目太少。
除了知道了要注意哪些,投资理财产品时还应该选择靠谱渠道购买。
官网是一个选择、另外像支付宝、京东金融等大的第三方平台,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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