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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警方联合烟草局破获非法经营“烟弹”案

2019-07-18 16:54:37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7月18日电(记者孙飞)一个电子加热烟具,配上“烟弹”,无须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这种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深受烟民青睐,但部分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国内的电子烟“烟弹”,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近日,深圳南山警方联合南山区烟草专卖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弹”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烟弹”5600余条,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2019年初,南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桂庙路大板桥社区内存放大量电子烟“烟弹”这一线索。据调查,这些“烟弹”是一种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通过电子元器件加热而不是燃烧的方式吸食。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这些电子烟的“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属于烟草管制品,未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不得进行买卖。

掌握这些情况后,南山警方和南山区烟草专卖局采取联合行动,于1月28日在大板桥社区某住宅三楼捣毁了一个利用网络销售“烟弹”的窝点,现场抓获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5岁),查获新型卷烟5600余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交代其在没有取得烟草经营权的情况下,从2018年初开始在网络上销售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销售的“烟弹”都是外国品牌或专供出口的回流卷烟,一般一条“烟弹”的售价在150元到400元不等。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情况和掌握的交易记录,南山警方循线发现一条完整的“烟弹”非法销售链,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名,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彭森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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