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路炳阳 北京报道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十四局”)因在安庆市工程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被处以1000万元重罚,并取消中铁十四局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7月19日发布上述消息。
中铁十四局被处罚的工程为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安庆市除对中铁十四局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中铁十四局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公开披露。
中国铁路基建工程行业人士对《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按照工程行业招投标惯例,中铁十四局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第二中标人替补中标可能性很大。“不过,除工程价格因素外,如果安庆市还关注中标人条件等更多其他因素的话,也不排除重新招标的可能性。”他说。
据中国路桥网中标公示显示,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铁十四局,中标价为17.18亿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中铁(601390)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隧道局”),中标价17.22亿元。
中铁十四局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建(601186)”,601186.SH)全资子公司,而中铁隧道局隶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中铁”, 601390.SH )两家公司均为央企,是中国铁路工程项目施工主力。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称,中铁十四局在工程投标文件中,对递交的拟派项目经理李克金的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就1000万元重罚依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投标人(供应商)及受让人(竞买人)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均有对投标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同时,安庆市方面还强调,中铁十四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西起曙光路,东至外环北路,全长约12.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管廊、减压井改建(水利)等。工程施工概算约为21亿元。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中铁十四局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四师,组建于1947年。1984年集体转业铁道部,2001年改制为现代企业集团,隶属于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是国内大直径盾构和水下盾构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骨干企业,承揽建设了南京长江隧道、扬州瘦西湖隧道,京沈客专望京隧道、京张高铁清华园隧道等多个大型项目。
中铁隧道局前身为铁道部隧道工程局,参与国内37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隧道工程量占全国隧道总量的10.7%;年隧道施工能力在500公里以上。
中国铁建和中国中铁都是中国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并称中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双寡头。其中,中铁一局至十局隶属于中国中铁;中铁十一局至中铁二十五局隶属于中国铁建。两家公司业务完全重叠,都曾长期归属于原铁道部。2000年两家公司先后与铁道部“脱钩”,2003年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两大央企几乎垄断了中国铁路基建9成以上的工程量,是铁路工程项目施工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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