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败诉了,但事情还没完。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达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索赔案的二审判决书,法院认定祥源文化、赵薇的信息披露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应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利息合计5.45万元。
有法律人士指出,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对于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赵薇的同类案件具有重大的影响,同类案件只要投资者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跟此前二审判决的时间一致,那么判决结果也大概率将维持一致,难有意外出现。
文 | 吴亦涵
7月23日,据央视财经报道,有21位起诉祥源文化、赵薇的投资者收到了由杭州中院下发的一审判决书,从判决书来看,法院基本都支持了投资者的诉求。
祥源文化诉讼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计收到 544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5700多万元。
01 收购万家文化不成,反遭百人起诉
祥源文化和赵薇如今面对的这番局面,要从两年多前的一笔股权转让说起。
2016年12月底,万家文化(后更名为祥源文化)公告称,赵薇夫妇旗下的龙薇传媒,拟斥资30.6亿元收购祥源文化29%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家集团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将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消息发出后,上交所随即发函问询,在万家文化的回复中,赵薇夫妇用于收购的30.6亿资金中,竟然只有6000万元是自有资金,剩余资金均为借入。其中有15亿元来自于以赵薇信用为担保的西藏银必信借款,另外15亿元则来自向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而且当时相关股权质押融资仍在金融机构审批流程中。
赵薇以50倍的杠杆来撬动30.6亿元的资金,从而入主上市公司的计划,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此后,随着金融机构否决了赵薇的抵押贷款,以及监管层的立案调查。万家文化与赵薇先是在2017年2月14日修改收购方案,将股份转让金额降低至5亿元,随后又于2017年4月1日终止了收购事项,并表示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赵薇也成功收回提前支付的2.5亿元的股份转让款。
赵薇全身而退,但是股民们却损失惨重,在万家文化披露收购方案到公告收购终止的这4个月时间,万家文化的股价先是从18.33元/股上涨至25元/股,此后又一路下跌至2017年3月31日的13.80元/股,较高位下跌了44.8%。
2017年以来,祥源文化股价持续下跌。
此后,2018年1月,有普通投资者将祥源文化、赵薇诉至杭州中院,要求赔偿。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投资者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属于其他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自然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祥源文化、赵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遂有了文章开头中的二审判决结果。
祥源文化近日的诉讼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计收到 544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5700多万元。
除了面临来自投资者的赔偿诉讼之外,赵薇夫妇还于2018年4月被证监会处以定格的行政处罚,其中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被各处60万元罚款;收购当事人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02 “女版巴菲特”身价一度高达63亿元
在收购万家文化并遭遇滑铁卢之前,赵薇曾一度被称为A股的“女版巴菲特”。
2014年12月30日,赵薇夫妇以1.6港元/股的价格购入19.3亿股阿里影业股份,相当于阿里影业9.18%的股权,成为阿里影业第二大股东。
2015年的4月及10月,借着阿里影业上涨的股价,赵薇夫妇两次大规模套现,套现的金额合计超过23亿港元,净赚超5亿港元。
随着两次大规模套现,赵薇夫妇对阿里影业的持股比例降至4.97%,因为持股比例小于5%,此后是否减持将不予公告,而截至今日股价收盘,阿里影业股价报于1.63港元/股,仍然高于赵薇夫妇当时的持股价格。
对阿里影业的投资,不仅让赵薇获利颇丰,也让她被资本市场冠上了“女版巴菲特”的称号。在投资阿里影业到收购万家文化的这段时间里,赵薇在资本市场上动作频频。2015年2月、2015年6月以及2015年11月,唐德影视(A股)、瑞东集团(港股、后更名为云锋金融)以及中国创意(港股)纷纷上市,在此之前,赵薇均以较低的价格认购了上述公司的股份。
一系列的资本操作,让赵薇的身价迅速增长。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所披露的公告显示,当时,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所持有的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不动产价值6.66亿元、其他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加上影视、酒业、4S等资产,赵薇夫妇的资产总价值已经超过56亿元。
即使在收购万家文化失败之后,赵薇仍旧以63亿元的资产登上《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排名第42位。
03 对后续的投资者起诉意义重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对于之后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赵薇的同类案件具有重大影响。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对中新经纬指出,“基本上应该是同案同判,只要后续起诉赔偿的投资者对于祥源文化买入卖出的时间跟上述判决中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时间一致,那么大概率会出现相同的判决结果,不会有意外出现。”
不过许峰指出,对于此后起诉的投资者来说,如果祥源文化以及赵薇上诉,那么投资者仍需等待二审的判决。“一般来说,祥源文化和赵薇上诉的可能性很大,上诉不一定是为了改变判决结果,更多的是为了拖延案件的推进,降低案件的影响力。”
值得一提的是,据央视财经报道,有21位起诉祥源文化、赵薇的投资者收到了由杭州中院下发的一审判决书,从判决书来看,法院基本都支持了投资者的诉求。
对于这21位投资者的一审判决结果,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表示,在符合索赔范围的时间段以内,法院没有扣减任何的系统性风险,全额支持了股民的索赔诉求,然后也要求赵薇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那段时间内的所有损失都应该由上市公司来承担。
“不过,在判决结果中,赵薇仅仅是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祥源文化主动赔偿,那么赵薇可能就不需要再支付赔偿款,只有当祥源文化无法进行赔偿的时候,投资者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薇进行赔偿。当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祥源文化与赵薇之间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责任分担,来确定各自的赔偿金额。”许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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