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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一案达成调解,迪士尼补偿50元

2019-09-12 19:54:56 和讯名家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消息,12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一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食品损失46.30元,迪士尼补偿50元。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9月12日,备受关注的原告王洁莹诉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上海迪士尼乐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

  图片来源:摄图网

  2019年1月30日,原告前往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并携带部分即食食品以备游玩时食用,在乐园安检时,被告知根据《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游客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乐园,经交涉未果,原告自行处置食品后入园。3月15日,原告诉至上海浦东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被告《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部分的“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条款内容无效;2.被告赔偿原告因上述入园规则被迫丢弃的食品损失46.30元。

  上海浦东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该案,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期间,被告对入园规则中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除少数特殊食品仍禁止携带外,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

  9月12日,经上海浦东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王洁莹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迪士尼公布食品携带新规

  9月11日起,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开始正式实施其主题乐园的食品携带新规。

  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但不允许携带需加热、再加热、加工、冷藏或保温的食品及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不可携带入园的食物包括(但不限于):需加热水食用的方便面、带自热功能的食品,以及西瓜(需要用刀切开的一整个西瓜)、榴莲、臭豆腐等。

  游客将继续可以携带瓶装水和饮料入园,遍布乐园的50 多个直饮水供应点和20多个热水供应点也将继续为游客免费提供饮用冷热水。酒精饮料、罐装和玻璃容器仍将被禁止携带入园(小型婴儿罐装食品除外)。

  此前有网友爆料,自从上海迪士尼宣布优化人工包检、游客可携带自用食品后,已有人尝试带西瓜入园了。“在食物的选择上,游客们更自由了。但是,允许携带食物会不会影响其他人的游园环境?安检不严格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

  编辑 | 卢祥勇 杜恒峰 肖勇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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