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51万元!又有4家3·15晚会曝光企业被重罚!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虚假医药广告”和“名表维修骗取消费者价款”完成立案调查,对涉及的四家企业罚没金额共计251.45万元。
据了解,“虚假医药广告”“名表维修骗取消费者价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涉嫌违法情况,涉及企业:
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瑞峰时(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嘀嗒钟表(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亨时达钟表有限公司
3·15晚会当晚,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被曝光企业所属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赴各涉嫌违法行为人经营场所,经调查取证,对涉案当事人立案查处,罚没金额共计251.4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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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违法主体: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没收广告费用13464.04元、罚款2078172.55元
“3·15”晚会曝光的UC浏览器发布“虚假医药广告”的违法主体为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属于UC集团旗下关联公司,负责经营UC浏览器的广告发布业务,为有广告营销需求的企业提供广告发布及相关技术服务。
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在UC浏览器的“神马搜索”平台为473个广告主发布了608条违法广告,其中包括:24条虚假广告,63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156条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162条含有赌博内容的广告,2条违法烟草广告,104条广告含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78条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的广告,19条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的广告,收取广告费共13464.04元。
根据《广告法》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拟对涉案的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广告费用13464.04元、罚款2078172.55元的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2091636.59元。
02
违法主体:嘀嗒钟表(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350元,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53500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号701房(自编703至704室)的名表维修店为“嘀嗒钟表(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对不需要维修的手表进行维修和收取价款等方式加收费用,骗取消费者维修费用,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合计15350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按程序对嘀嗒钟表(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350元,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53500元,罚没金额共计168850元。
03
违法主体:广州亨时达钟表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820元, 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18200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6号2806房的名表维修店为广州亨时达钟表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在从事手表维修服务过程中,以“更换零配件”为名目,对送修的手表加收费用,实际未更换零配件,骗取消费者费用,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合计11820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按程序对广州亨时达钟表有限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820元, 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18200元,罚没金额共计130020元。
04
违法主体:瑞峰时(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270元, 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12700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南塔1507房名表维修店为“瑞峰时(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调查,该公司在从事手表维修服务过程中,以“更换零配件”为名目,对送修的手表加收费用,实际未更换零配件,骗取消费者费用,从中获违法所得合计11270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按程序对瑞峰时(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270元, 处以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112700元,罚没金额共计123970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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