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今年前三季度,重庆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221件,解决159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90.47万元。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投诉387件,加倍赔偿金额64.69万元。受理川渝异地消费投诉506件,解决502件,为两地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36万元。
前三季度按投诉性质分类,质量问题4298件,占投诉总量的24.96%;合同问题2977件,占17.29%;售后服务问题2027件,占11.77%;价格问题1300件,占7.55%;虚假宣传问题992件,占5.76%;安全问题689件,占4.00%;计量问题160件,占1.50%;假冒问题220件,占1.28%;人格尊严问题86件,占0.5%;其他问题4372件,占25.39%。
2020年年底,重庆市消委会与四川省消委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标志着川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降低往返两地的维权成本。
今年9月中旬,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谭先生投诉称,重庆一家装饰公司在为他家装修房屋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卧室地面出现大面积空鼓现象,安装电表时强弱电不分,热水器设置不到位,卫生间无排气孔,要求装饰公司整改。由于被投诉企业注册经营地在重庆市江北区,邻水县消委会按照《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规定,将投诉移转至重庆市江北区消委会处理。接到移转投诉后,江北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问题属实。9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邻水县两地消委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装饰公司对不合格装修工程进行全面整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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