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5日讯:昨日,北京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就《意见稿》内容,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指出,北京本次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坚持“管好不管死”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一方面择优选取监管银行,提高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加强信息实时公开,明确先监管保护后网签;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现金保函作用,优化申请条件和放款时间。
此外,北京取消传统“一刀切”的监管模式,现金保函额度和有效期可覆盖开发项目的重点监管额度和建设周期的,可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项目重点监管额度由区建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综合建设费用、交付使用条件、开发企业信用水平和经营状况等综合确定。
整体来看,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趋严响应了中央近期推进“两个维护”的要求,优先保障工程进度和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此外,针对近期个别房企出现债务违约等事件,市场观望情绪较高,预售资金监管趋严亦将平稳购房者预期,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对房企而言,流动资金短期压力增加,或将倒逼房企进一步加快营销加速回款,信用水平较高的房企影响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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