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免征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

2022-03-05 16:38:27 新京报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彭硕)“1978年,我国水产品人工养殖比例仅为26%,主要通过天然捕捞获取。1993年,人工养殖产量刚刚超过天然捕捞产量。然而时过境迁,与税法制定时相比,我国水产行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今年两会上,他打算针对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刘汉元具体给出两点建议:建议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000061)收购发票。

刘汉元指出,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差异较大,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水产养殖企业要缴纳12.5%的企业所得税。在流通环节,鲜活或初加工的水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而鲜活的猪、牛、羊、鸡、鸭等畜禽产品可以免缴增值税,进一步拉大了两个产业的利润差距。

“截至2020年,我国水产养殖规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223.4亿元。我国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生产国和出口国,水产品已成为关系到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食品来源。相关税法却未能跟上产业发展实际,依然对水产行业实行与畜禽行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极大限制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成了行业始终处于小、散、弱困境的最大政策制约因素。”刘汉元提到。

公开资料显示,从集约化水平来看,目前我国生猪养殖企业CR10(行业集中度前10位)市场份额为12%,禽类养殖企业CR10达到40%,而水产养殖企业CR10不到2%,远远落后于畜禽养殖企业,产业整体呈现小、散、弱的局面,也暴露出食品安全、效率偏低、难监管等问题。

关于“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带来的国家税收问题。刘汉元补充道,根据目前我国财力及水产养殖企业规模测算,免征水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对国家税收并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同时还能有效促进个体户、合作社等转化为企业组织进行经营。

刘汉元还提议,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建议简化和明确农业生产者个人代开普通发票的手续,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手机客户端代开普通发票,使农产品收购环节开具发票不再是难事。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彭硕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卢茜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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