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4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2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四版)》(简称《指南》)。《指南》指出,进口冷链高风险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形成《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四版)》,要求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 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指南》调整了高风险岗位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完善了从业人员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要求,强化了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信息登记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
《指南》明确,货主或货代应主动向承运单位提供相关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冷链物流企业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船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开展对进口冷链食品采集相关样本及冷链货物运输车辆的核酸检测工作。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当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配合进行冷藏货物新冠病毒检疫的港口作业人员及场站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全程正确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指南》要求,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从事港口码头、口岸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的装卸、搬运、保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实行闭环或者封闭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封闭管理,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避免工作期间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群接触。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具体频次根据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执行;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前,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国务院及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规范开展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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