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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一男子年初一醉驾撞死3行人 已被检方批捕

2019-02-20 15:32:17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 据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0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2·5”道路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批准逮捕。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3日受理淳安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姜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对姜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 康晰

(责任编辑:唐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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