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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又一起幼童遭猥亵,但恶魔们颤抖吧!

2019-07-26 19:07:43 和讯名家 

  据《齐鲁晚报》报道,山东青岛市市北区红黄蓝万科城幼儿园发生了一起外教猥亵儿童的恶性案件。

  2019年1月,幼儿园一外籍教师在学生午休期间,趁无其他教师在场之机,对一女童进行猥亵。女童告知父母后,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前一段时间刚报道过外教涉嫌吸毒、留学生与交警发生冲突事件,这些老外一而再、再而三地犯事,入境时是否查清有没有犯罪记录?这是引进人才呢,还是引狼入室?

  殊不知,这些都是在国外混不下去的人来中国骗钱,甚至吸毒的、病毒携带者,还有外国流氓。

  40万外教中,不知有多少是垃圾。中国的教育机构,只是借他们一张脸来蒙中国家长。试问,他们真的是教育专家吗?我信你个鬼。一群外国垃圾,到中国来为人师表,简直就是衣冠禽兽!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依法严格审查外教资质,对那些雇佣无资质、甚至有犯罪记录外教的机构,依法予以惩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阻止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我们的孩子应当获得的是高水平外教,而不是外国混子。

  ......

  对于受害儿童的情况,各位不用担心,孩子并无大碍。同时也请各位不要深挖,深挖必然会带出受害儿童的隐私,这样会对这个小朋友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对涉案外教的判刑暂时没有结论,青岛市公安局只是对其进行批捕。但我想说的是:希望法院能够做出合理的判决,如果不重判,天理不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人在中国违法没有特权!我国走向开放是国策也是趋势,外籍人员增多也是趋势,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罢,只要触犯了中国的法律,都应该一视同仁。

  据最高法公布,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2962件,2018年3567件,2019年1至6月1803件。

  对此,最高法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情节极恶者坚决死刑,绝不姑息。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几起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即韦明辉强奸幼女被判处死刑案;以及小学教师张宝站猥亵多名女学生案、蒋成飞以招募童星为名诱骗女童在网络空间裸聊猥亵案、李堉林猥亵男童案。这三起案件,分别判处犯罪者3-11年有期徒刑。

  从这些案件中可以判断,性侵儿童的重灾区在农村,在留守儿童。

  有个更可悲的事实是,大部分的儿童性侵案件,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公开。专家粗略估计,性侵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与报案比例是7:1。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仍是个沉重又长远的课题。对此,全社会要深刻反省,并拿出马上能付诸实施的法规和措施来。

  ......

  从中国当前现实层面上看,指望父母和亲朋好友承担未成年人监护还不够。现在的中国仍有697万留守儿童,社会必须为这一代留守儿童的成长做好充分的工作。

  在美国,不要说父母不在,即便是父母在但监护不力,也会被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

  同理,众多乡村“留守儿童”也理应得到村乡一级或县市一级社工机构的监护和关爱。

  “父母不养,社会给养”,孩子不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全社会的、属于未来的。对于儿童监护,我们必须进步到这样的现代观念之上。

  一百年前,胡适先生提出了“社会文明”的两大准则:“第一看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怎样待女人。”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如何筑牢未成年人的保护屏障,补上儿童性教育与防范的缺失,并在犯罪的裁定上参照发达国家从重从严的判决,成为文明与否的试金石。

  性侵儿童要重判,这是一项检验现代文明的法律。只有这样,才能还受害女童及其家庭一个公道,只有这样,才能检验整个社会的文明与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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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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