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晓波认为“高房价的根本在于分税制”。高房价自古就有,这与中国自古以来土地的类货币化现象息息相关。分税制强化了中央集权,但由于转移支付没有制度化,地方负担过重,造成地方财政被房地产彻底“绑架”的局面。[详细]
分税制要实现两个目标,并不只是要改变中央财政占国家财政的比例,同时还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比例。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合理确定,结果必然是财政收入向中央倾斜。[详细]
广东省地税局局长王南健表示,100元的GDP,中央拿走55元。这样的量化,反映当前分税制的问题。中央拿得多,实际上用得不好,而地方拿得少,实际上承担的财政支出却非常高。结果就是逼良为娼,这是逼着地方干坏事。[详细]
由于种种原因,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出现了诸多问题和困难。尤其,近年来公众抨击地方政府职能扭曲、行为短期化、土地财政化,并把这些问题纷纷“归罪”于分税制改革。分税制似乎成为了中国经济的病根。[详细]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存在着财权上收、支出责任下移的趋势,县乡基层财政日益困难,对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拨款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应该实施“税收与税源一致性原则”的具体改革。[详细]
贾康认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是重要的一个抓手,应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进行考虑,通过制度建设、改革创新化解深层次的制约和矛盾。在分税制问题得到解决的前提下,“十二五”期间,应抓住机遇尽快打造地方税体系。[详细]
1994年的分税制对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却未作出明确规定,利益驱动下,分税制造成的收入上收的效应就难免在各级政府间层层传递,导致省市以下政府财政赤字猛增。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理顺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详细]
地方政府一方面要负担大量的相应的公共财政支出的担子,但是给它留下的财政收入又不足以支持,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说分税制没有错,但是关键是在分税制的这种度的把握上,是不是跟中央和地方的财权的分担相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