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签约前先收押金,签约时反悔多收钱,若不给钱便不签约也不退钱,北京万达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万达置地)就通过这三招,先后敲诈多名被害人共计14.7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今日(3月4日)获悉,该公司经营人冉某及业务员6人犯敲诈勒索罪,终审被北京市三中院分别判处5年半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害人大都是外地来京急于找房子的年轻人,他们通过安居网、58同城等在网上查找房源。
被害人陈先生说,2017年8月,他和朋友一起联系上了万达置地业务员耿某。看好房后,当时双方商定租金、押金、中介费之外没有别的费用,并当即给了耿某3800元,耿某表示随后会签合约。然而就在当晚签合约时,耿某另一名同事却称要补交上千元的卫生费、管理费等,不交就不签约。陈先生要求对方退还此前交付的押金、租金等,被对方拒绝。当陈先生给耿某打电话要求退钱时,遭拒绝后被拉黑。
多数被害人谈及此事时,都表示当时因害怕不敢与对方起冲突。其中一名被害人曾报警,后因对方拒绝还钱,只能选择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赵先生说,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后曾打电话威胁,要求撤诉,还称“我进过监狱,再进一次也无所谓。”
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冉某作为万达置地的实际经营人,雇佣被告人耿某、高某、李某、宋某为业务员,高某莲为财务,在北京朝阳区从事房屋租赁业务。几名业务员在冉某指示下,单独或伙同他人以万达置地的名义,采取诱骗手段与被害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费用,后又语言威胁、骚扰、限期搬离等方式强迫被害人搬离,并不予退还租金、押金等共计14.7万余元。
在供述中,业务员宋某说,各种坑害客户的手段都是冉某所教。高某表示,他们用这种方法每个月能租出去十几个单间。后来该公司被列为“黑中介”,几名被告人也纷纷落网。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6人犯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经上诉,该案终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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