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就我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人员名单
根据各职位考生报考情况,我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以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不小于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笔试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部分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人员电话通知。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确认
请入围的考生于2019年4月10日1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iafei@stats.gov.cn进行考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职位笔试”,“××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请参考附件所示)。
3.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考试程序。
4.若确认参加某职位笔试的考生少于5人,则视为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工作终止。
(二)笔试地点
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3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可乘坐13路、65路、68路、21路等公交车三里河东口站下车)。
(三)笔试时间
2019年4月12日14:00。
考生于13:30前到达考试地点,同时提交有关材料,13:50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内容
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位需求的专业知识,请考生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所需文具参加笔试。
(五)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13、14号职位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参加15、16、17号职位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个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考试时,考生须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完毕后取回。
(七)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八)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九)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15、16、17号职位的考生,若不能提交北京生源有效证明(北京市普通居民户口本人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取消考试资格。
(十)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考试有关费用。考生在笔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面试要求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取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确认:请入围的考生于2019年4月19日1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iafei@stats.gov.cn进行面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职位面试”,“××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请参考附件所示)。
3.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地点:同笔试地点。
(四)面试时间:4月22日09:00,持续全天。
考生应于08:30之前到达考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08:50仍未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
我中心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定于4月24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时在国家统计局东办公楼圆锥形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菲,联系电话:010-68782979,电子邮箱地址:xiafei@stats.gov.cn。
附件: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2019年招聘人员笔试名单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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