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综合自东南早报相关报道
又有特大“洗钱”团伙被一窝端,涉案28亿元!
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6月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5月福建泉州出动了700多名警力,30多个追捕小组同时出击,在山东淄博和福建泉州、厦门、福州、莆田对这一犯罪团伙展开抓捕。
最终捣毁犯罪窝点27个,抓获团伙主要成员95名。据悉,这是一个组建“第四方支付平台”,专为赌博、诈骗网站提供充值、提现等服务的“洗钱”团伙。
为犯罪分子结算的第四方支付平台
据晋江警方通报,今年3月27日,一个名为“通宝支付”的网络平台引起了警方关注。
根据深入调査,“通宝支付”其实是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它在支付基础上提供多种衍生服务,但其通常由个人组建,没有支付许可证也可运营。“这就为赌博、私彩等非法经营提供了唾手可得的资金支付结算通道,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金融结算中心’。”警方称。
据介绍,“通宝支付”平台为“商户”(赌博、诈骗网站)提供支付二维码或者H5支付网页,将非法资金收集至他们控制的他人实名网络账户后,再通过支付平台提现至银行卡,并抽取交易额2.5%至4%的佣金,然后将资金归集再返还至“商户”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其行为是中介机构在收付款之间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团伙成员郑某尼为首。据其交代,2014年他曾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为了代理销售POS机;去年7月购买了网站源代码,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并雇佣丁某豪为技术人员,在山东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和维护。
据了解,郑某尼通过“通宝支付”开设账户,发展代理,链接“商户”,形成资金通道;除了和其他代理一样链接“商户”抽取佣金,还抽取下线代理0.6%的平台使用费。
涉案金额28亿、95人落网
在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层次、成员身份及主要活动据点后,福建泉州警方成立了收网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晋江、安溪两个战区指挥部,调集市、县两级多警种700多名警力参加行动,分为追捕、冻结、审讯等30多个工作小组。
今年5月10日,30多个追捕小组同时出击,在山东淄博和福建厦门、福州、莆田及泉州多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
今年6月,经泉州市检察部门依法审査,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及开设赌场罪对郑某尼、丁某豪等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郑某尼是福建安溪人,1985年出生,三年前曾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去年5月才刑满释放。而提供技术支持的丁某豪今年才21岁。
在该案中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测览网站或使用手机APP时,如发现涉嫌赌博等内容,要做到不参与、不传播,并积极向警方举报、提供相关线索。
警方破获多起第四方支付平台
“洗钱”大案
实际上,此类案件并不鲜见。今年6月13日,公安部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及了犯罪团伙大肆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活动。
通过第三方支付提供的资金清算通道,第四方支付在支付基础上衍生了衍生服务。比如进行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支付通道,其中的“漏洞”为赌博、私彩等非法经营者提供资金支付结算通道,成为投机者的“金融结算中心”。
根据公安部消息,2018年5月,福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发现,以肖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大肆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活动,随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迅速查明为肖某团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通道的系北京某科技公司。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专案组在福建、北京、河北等地陆续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42名,冻结涉案资金580余万元,一举捣毁了为网络黑灰产业提供资金通道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
今年4月初,温州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为赌博网站提供充值、提现等服务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据调查,易捷科技工作室、易支付聚合支付平台、TT支付等第四方支付平台与赌博人员进行结算,主要方式是通过赌博网站上提供的二维码支付、网银转账等方式充值和兑现赌资,最终汇入赌博网站的相关账号中。
而这些第四方支付平台均无支付牌照,在替非法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收付的网络平台和通道中按1%到2.8%比例赚取手续费。在2018年2月到9月的短短7个月间,这些平台的非法资金流水达7亿元。
深圳也发生过“第四方支付”平台协助网络赌博的案件。据佛山警方介绍,2018年7月,深圳罗湖警方接到报案称,在安装使用一款名为“左右棋牌”的游戏软件时,发现个别游戏涉嫌赌博,通过支付宝进行充值后可以参赌,参与人数非常庞大。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友汇创联(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重大嫌疑。该公司表面为游戏软件提供正规服务,但其实是依托空壳公司申请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替棋牌等网络赌博性质的非法产业收取客户资金,从中赚取手续费的“第四方聚合支付平台”。
数据显示,该公司利用购买的41个空壳公司申请开通了410个支付宝账户,以及17个员工个人账户,为从事赌博等犯罪活动的APP提供资金收付网络平台和通道,按5%到7%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仅三个月公司的非法金额流入额度达34亿元。
反洗钱风暴越演愈烈
监管重拳出击
近年来,金融行业反洗钱风暴愈演愈烈,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2018年,央行发布了多份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其中就包括《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规定,从业机构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确定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不得为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与明显具有非法目的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如果从业机构违法违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依法惩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今年3月27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通知》,对账户管理、特约商户、终端管理等方面加以返防,对套现、违规提供支付通道的支付黑产再次重申监管力度。
通知规定,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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