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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受到“僵尸企业”退市难困扰的国企改革,将加大力度推动“僵尸企业”破产。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指出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
“未来肯定还会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我们现在还在加大力度,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
此前,僵尸企业退市破产,一直是国企改革中的难点之一。
“我们想注销公司,宣布破产非常难。”一位地方国企人士向记者表示,“受到社保、税务、法律等很多因素限制。”
该人士还表示,按照目前的政策,“国有企业破产要经过职工大会表决,员工不同意,就无法破产。这对国企破产是很大 的制约。”
按照《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然而,国有企业破产则牵扯多种因素。
一位地方官员曾向记者表示,“僵尸企业”清理,涉及“几万职工的安置问题,很敏感”。
有统计显示,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钢铁、水泥、化工、造船、汽车、造纸等传统行业,超百家的“僵尸企业”,依靠政府的巨额补贴维系生命。
国家发改委此次公布的《方案》中,集中指明了这一点。
《方案》指出,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企业”生存,要有效解决国有“僵尸企业”不愿退出的问题。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
“如果是民企,早就宣布破产了,所以现在剩下的僵尸企业都是国企。”前述地方官员向记者表示。
“对于处置僵尸企业,会考虑一个稳定性的问题。”前述人士表示,“处置还会涉及一些职工。”
“考虑稳定性的问题,政府还需要有一定投入,而且是比较长的过程。”他补充道。
在7月16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201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
他表示,“截止到5月份,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户数1.4万户,压减了26.9%,提前超额完成了3年压减20%的任务。从层级来看,管理层级全部控制在五级以内,从质量效益来看,压减累计减少直接人工成本292亿元,减少管理费用246亿元,减少亏损企业4794户,减少资不抵债的企业1887户。”
随后,《中国经营报》记者向他问及“减少资不抵债的企业1887户”的具体情况。
彭华岗表示,1887家企业已经退出市场了。
“肯定还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现在还在加大力度,但每家企业有每家企业不同的情况。”彭华岗表示。
当记者问及,在企业退出市场宣布破产的过程中,面对职工和地方政府等多种限制因素将如何处理。
彭华岗表示,“
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把就业问题处理好,不处理好的话,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据了解,2018年末纳入专项工作范围的僵尸特困企业比2017年减亏增利373亿元,和2015年相比,减亏增利2007亿元,有超过1900户的僵尸特困企业已经完成处置处理的主体任务。
2019年初,彭华岗曾对外表示,“最大的难点还在于怎么处置好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的问题。我们处置1900户的企业涉及到大量的职工,可以说没有发生由于职工安置的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这个过程当中各个系统包括金融系统,也包括地方政府,包括各级的中央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这项工作虽然是难,我们还是要下力气进一步把它做好。”
7月16日,国家发改委会同13个部委公布了《方案》,其中着重对国有企业指出,“完善特殊类型国有企业退出制度。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厂办 集体企业存在的出资人已注销、工商登记出资人与实际控制人不符、账务账册资料严重缺失等问题,明确市场退出相关规定,加快推动符合条件企业退出市场,必要时通过强制清算等方式实行强制退出。”
“现在推出《方案》可谓是恰逢其时。”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
从国资委公布的经济效益指标的增速来看,中央企业上半年净利润增速8.6%,利润总额增速6.7%,比一季度确实有所放缓。
“从大背景看,相当一部分企业处在亏损的边缘,需要市场配置资源,市场化法制化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的重要一步。”李锦表示。
他曾参与过《破产法》的相关讨论工作。“国有企业破产很难。甄别难,立法难,执行难。”李锦说,“在市场经济中,国企民企要是公平的,不能国企再差都要保。
“有些企业半死不活,主要原因是退出机制不同,思想不够解放,认为国有企业只能做大,不能做小。”
而《方案》的推出,李锦表示,相当于“国家发改委和最高法院,对国有企业启用《破产法》”。
彭华岗也表示,“下一步,我们要更好地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僵尸企业的退出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的专项治理,减少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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