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新浪金融曝光台曾曝光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南昌分行违规放贷,导致项先生莫名背负2239万巨额银行贷款担保一事。相关话题后续登上微博热搜,受到广泛关注。(详见:华夏银行违规放贷余波:男子莫名负债两千多万难维权)
今年1月19日,江西银保监局披露5张针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罚单。其中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业务未落实担保条件被罚款90万元,相关四名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详见:男子莫名背2239万担保后续:华夏银行被罚90万)
此后,项先生提起了针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民事赔偿诉讼。这起民事诉讼由北京赵作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作明提供法律援助,以名誉权纠纷为案由,诉请法院判令华夏银行赔偿项先生物质损失人民币50万元,精神损失人民币2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详见:被贷款2239万男子起诉华夏银行名誉权纠纷将于下月开庭)
新浪金融研究院获悉,本案一审判决已出,项先生败诉。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现有证据难以证明项先生的名誉受到损害,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在主观上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的故意,因此项先生主张华夏银行南昌分行侵害其名誉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外,在案涉贷款及担保合同签订过程中,虽然项先生姓名被冒用,致项先生涉诉,但冒用项先生姓名的主体并非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应由相关冒用人承担侵害项先生姓名权的法律责任。因此项先生主张华夏银行南昌分行侵害其姓名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两点,一审法院认定,项先生提出的“判令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20万元、赔礼道歉,赔偿物质损失人民币50万元”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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