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将在上交所科创板首发上会,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000686)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程程、邵其军。
据了解,天极科技是上市公司火炬电子(603678)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微波无源元器件及薄膜集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应用于军用雷达、电子对抗、精确制导、卫星通信等国防军工领域以及5G通信、光通信等民用领域。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火炬电子(不含天极科技,下同)主要从事以MLCC为主的自产业务、元器件贸易业务和新材料业务,天极科技则主要从事微波无源元器件及薄膜集成产品业务,双方在产品结构、产品性能、核心技术、生产工艺、下游应用等方面均不同。
代持之下,股权与专利转让过程需进一步理清!
天极电子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名义出资人为自然人刘勇、江涛、林荣创。
2014年5月,林荣创将其代持的天极有限出资转让给张汉强,完成代持股权还原;2015年11月,江涛、刘勇将其代持的天极有限出资转让给庄彤,完成代持股权还原。
对于代持原因,在招股说明书中显示,庄彤、张汉强曾经是广州振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勋电子”)股东,振勋电子是广州翔宇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微”)的控股股东,庄彤曾在翔宇微担任董事长。
由于振勋电子和翔宇微自设立后持续亏损,两人决定设立天极有限,为避免曾经的任职和投资关系影响天极有限发展,庄彤、张汉强出资设立天极有限时委托他人代持股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振勋电子与翔宇微两家公司均已经注销,其法定代表人与实控人均是祝伟,两家企业资料并无庄彤、张汉强的身影,上述两家企业或存在代持情况。
翔宇微在注销过程中还涉及公司解散纠纷。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由于翔宇微的股东梁颖光为美国国籍,在翔宇微注销过程无法联系,故股东祝伟,黄卫军,上诉请求依法解散翔宇公司。2021年10月,广州中院裁决结题显示“上诉人主张的公司解散事由并不能成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需要关注的是,翔宇微拥有两项专利,其名称分别是“微波电路用薄膜短路片及其制造方法”“单层电容器用晶界层陶瓷介质瓷料、基片的制造方法及其基片”在2011年11月受让给天极科技。
由于庄彤、张汉强曾经是振勋电子股东,而公开资料上并无两人股东信息。因此,振勋电子实际持股信息、翔宇微专利转让过程、同业竞争等情况,有待天极科技进一步的公示。
财富效应下,经营风险需警惕!
火炬电子于2018年4月以4,410万元现金收购了天极科技60%的股权,其中46.3%的股权由庄彤持有,13.7%的股权由张汉强持有。该收购使天极科技整体估值从2018年的7,350万元增加了278.57%。
天极科技在其2021年的上市申请中以5,270.39万元的扣非后净利润为基础确定预计市值为20.98亿元至34.63亿元,是2018年估值的28.54倍至47.11倍。在2022年6月末,庄彤和张汉强合计持有天极科技21%和13%的股权。按照30亿估值计算,上市后,庄彤和张汉强的持股价值接近15亿元,较当时500万元出资增长近300倍。
在财富效应下,天极科技经营风险不容忽视。天极科技对于大客户依赖度较高,其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高于正常值。
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天极科技前五大客户包括中国电科集团、航天科技(000901)集团和航天科工集团等大型军工集团,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8.18%、77.63%、83.41%和83.70%,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天极科技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417.86万元、4,286.76万元、9,214.80万元和6,168.5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22.58万元、7,401.63万元、10,527.31万元和15,097.86万元。
上述报告期内,天极科技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的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6.52%、89.53%、109.60%和101.26%(年化)。
此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天极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57.32万元、-5,211.58万元、-7,403.41万元和1,493.68万元。各期净利润分别为2,429.12万元、4,429.95万元、5,676.10万元和3,25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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