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走得更稳更远,国内首个走出去智库(CGG,China Going Global)应运而生。该智库由国内领先的投行、会计师、律师和品牌专家联袂打造,智库专家来自于国际一线实务经验丰富的四大机构——中信证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和蓝色光标传播集团。[详细]
3月20-21日,中国走出去投资并购论坛在京举行,主题为“CEO应该知道的事儿:战略、金融、法律、品牌”。【评论】
吕立山告诫在场的中国企业,虽然一些领先的中国企业拥有丰富的境外投资经验,但更多的中国企业缺乏在国际市场上开展国际交易的经验、缺乏国际商业实践和国际游戏规则相关信息。[详细]
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主席德地立人在主题发言中表示,成功的并购的交易不等于是并购的成功。因为交易达成仅仅是成功第一步,企业还需要回答:为什么要并购?并购对自身主业发展有多大意义?能否形成协同效益?[详细]
张学兵总结了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几个误区:过于把注意力放在非法律因素上;央企跨境并购,忽视本土专业机构的作用;不大注重对投资目的地国家的调查和法律环境的透彻了解。[详细]
GlobalCounsel董事长曼德尔森(Mandelson)勋爵表示,欧洲对于中国投资敏感度依然存在,有钱不可能使鬼推磨,中国到欧洲投资,必须要考量政治因素。[详细]
投资者在决定是否应用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时,需要雇佣非常专业的人员来帮助投资者分析整个交易金额和整个案件的情况,用于确定这个法案是否适用于您的投资项目。[详细]
Marvin Yontef先生梳理了收购加拿大的公司的一些问题。在能源这个重要领域,有一些因素并没有被囊括到通常需要考虑的范围里,但实际上它们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比如在修建输油管道时要考虑所经区域的政治问题。[详细]
刘景伟认为,赴澳投资伊始,要对收购风险的辨识和应对有所准备。在财务方面,首先要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不能盲信对方给出的报告;其次,要考虑政治风险,比如相关产业的政策变化动向等。[详细]
周赤宾指出,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比较复杂,不同行业对无形资产有不同的要求,甚至在英文中的用词表述也不一样。符合资产的定义至少应该包括两点:符合财务的准则;可以相对计量。[详细]
朱国正预计,未来几年,除了能源和矿产,农业和食品加工也将是中国企业赴澳投资的热点领域。但在这些领域中,要特别关注土地、碳排放、运输合同等细节,因为其在当地都有特殊要求,忽视将会增加并购成本。[详细]
GlobalCounsel董事长曼德尔森(Mandelson)勋爵表示,欧洲对于中国投资敏感度依然存在,有钱不可能使鬼推磨,中国到欧洲投资,必须要考量政治因素。[详细]
夏尊恩律师告诉与会听众,在未来17年中,估计美国在能源、交通和水利领域将需要8.5万亿美元的投资额,这是中国投资者参与美国基础设施投资的好机会。他简要介绍了参与美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种模式。[详细]
首先分析政治风险,因为政治风险涉及到监管、商业和安全的风险。同时还要去了解业务伙伴,是否有不合规之处?交易前要有尽职调查,交易后也有欺诈调查等,化险集团设有危机和安全部门,帮助投资者应对危机。[详细]
Mark Bedford指出,解决国际建筑纠纷主要有和解、仲裁和诉讼,每种方法都各有利弊,但无论选择哪一种,证据保存、专业鉴定、独立专家、与律师合作都是最有效的,且越早解决越好。[详细]
程军以非洲为例,提示企业CEO,要改变“关门搞生产,出门搞关系”的思维和行事方式。在项目前期,注重法律环境和投资环境的调研,设计好投资结构。遇到国家合同问题,借助东道国议会的决定,保护企业权益。[详细]
王湘红表示,根据并购贷款融资的要求,海外并购贷款有提供并购金额50%的限制,所以,企业除了从国内银行拿并购款外,还需要从国外金融机构或者设定特殊的交易安排获得其他融资。[详细]
岑兆琦介绍,从2003年到2013年的10年间,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增长了30多倍。目前服务业在对外投资中占比最高,其次是采矿业和制造业。从投资区域分析,对外投资一直强调对周边国家的辐射力,包括东南亚、东亚地区。[详细]
通俗来讲,如果企业的产品对人们的安全造成了危害、严重的伤害、第三特定的事故或者死亡,必须直接报告给监管机构,仅向保险公司报告是没有用的,特定的事故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详细]
蒲凌尘表示,“如果中国企业走出去时把法律仅仅理解成局限于某一国的法律条款,那就说明企业没有从WTO角度对当地法律条款进行展开分析,考察其是否符合WTO框架,而这一步骤对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详细]
倪勇军表示,除了中国香港、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也是典型的避税港;作为公司出去投资的法律实体,从税务上来讲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很大的差别,子公司可以达到税收递延的效果;国外合伙制也是非常盛行。[详细]
3月20-21日,国内首个走出去智库(CGG, China GoingGlobal)在京举行首次“中国走出去投资并购论坛”。本届论坛主题为“CEO应该知道的事儿:战略、金融、法律、品牌”。图为制造业金融等服务业分论坛现场。[详细]
信永方略管理咨询公司企业融资合伙人林明杰表示,企业在走出去以前,必须要制定并购战略,研究海外市场的机会和风险,这样才能有系统和有焦点的去搜寻并购标的,并购前的充分调研是做海外并购成功的基础。[详细]
Global Counsel首席经济学家、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Gregor Irwin向中国CEO们介绍了在欧盟进行成功并购应该遵循的五项原则,并坦言,“要走出去做国际并购前,你们首先要有政治家的敏锐。”[详细]
吕立山(Robert Lewis)介绍,他在实践中发现,中国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决策速度太慢,这样很难达成交易。竞价至少还有时间表,但是如果采用协议并购,卖方就会因此对你失去信心,认为不够透明,反映不够迅速。[详细]
Chris Mangum 强调了美国现时宏观经济好转,投资环境非常具有吸引力,且对外资友善,设置公司简单易行。Tony Balloon则细述美国针对投资办企业所涉及的法律框架,以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并购中发挥的作用。[详细]
Michael Burian称,要关注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能为买方提供陈述和保证的通常是目标公司而不是股东;第二是要及时完成交易防止支付延期造成的分手费;第三是在尽职调查阶段要充分信任所聘请的当地顾问公司。[详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重娟表示,如何把并购比作一场婚姻,即便是王子和公主结合,同样需要柴米油盐,更何况是不同国家背景的王子和公主并购结合。跨境并购不仅要有战略、智慧、胆识,更不能忽视关键细节。[详细]
两位律师表示,在信息披露方面,英国法和美国法也有非常大的区别。英国法可以进行比较宽泛的披露,但美国不允许这么做,美国律师在谈判过程当中,作为买方来讲不允许卖方做推定披露,要做特别披露。[详细]
Joseph Barbeau表示三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法律存在差异。因为在实际操作当中,美国和英国的交易方式是不一样的,香港处于中间,它有一套的交易方式,使得它更加贴近英国的交易方式,有很大的灵活度。 [详细]